直接纹理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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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键 |
属性映射 |
基本 可视化 |
Shift+A |
属性映射工具用于在绘图窗口中直接编辑纹理映射参数。此工具还可以调整通过环绕颜色着色器或蒙板透明度着色器创建的纹理。纹理映射类型必须是球体、柱体、平面或曲面UV(可通过“对象信息”面板来编辑使用其他映射类型的纹理)。该工具不能用于具有从数据可视化视图中覆盖的属性的对象。
纹理也可以映射到“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上的选定对象上;请参阅在“对象信息”面板中管理对像纹理。
此工具也可用于修改贴花纸纹理;请参阅编辑贴花纸纹理。
模式 |
说明 |
不重复 |
对于重复纹理,显示纹理的单次重复以便于编辑纹理 |
原始重复 |
对于重复纹理,还原纹理的重复图案 |
根据角缩放/旋转 |
用于在纹理框上带有图柄的缩放纹理或旋转纹理;纹理框从与所单击图柄相对的图柄进行缩放或绕着该图柄旋转 |
根据中心缩放/旋转 |
用于在纹理框上带有图柄的缩放纹理或旋转纹理;纹理框从中心缩放或绕中心旋转 |
部件 |
对于包含多个可应用纹理部件的纹理对象,例如墙壁、楼板、硬景观和屋顶,允许选择该对象的不同部件以编辑纹理 |
贴花纸 |
选择贴花纸进行映射调整 |
属性映射工具也可用于编辑影线、平铺、渐变和图像填充。请参阅使用属性映射工具映射填充。
要在绘图窗口中直接编辑纹理映射:
选择带纹理的三维对象或对象带纹理的面。
单击该工具。或者,首先单击此工具,然后单击此对象或对象的面。
如果选定的对象或面带有不受支持的纹理(使用自动对齐平面、边界或屋顶映射类型),系统将显示提醒信息。选择另一映射类型,然后单击是继续。
对于包含数个部件的对象,即该对象不同部分上可能拥有不同的纹理和映射类型,则从“工具”栏上的部件列表中选择要编辑的部件。要编辑贴花纸,请参阅编辑贴花纸纹理。
如果选定的部件带有不受支持的纹理(使用自动对齐平面、边界或屋顶映射类型),系统将显示提醒信息。选择另一映射类型,然后单击是继续。
为了更便于对重复纹理进行直接映射,单击无重复模式以查看纹理的单次重复。(编辑纹理映射之后,单击原始重复模式以返回至原始图案并查看效果。)
如果适用,选择如何缩放或旋转纹理。要沿着编辑框的一角来调整纹理,单击根据角缩放/旋转模式;要沿着编辑框的中心来调整纹理,单击根据中心缩放/旋转模式。
在二维映射模式中,一个带编辑框的彩色纹理平面将显示在纹理的第一个重复上方。纹理原点位于轴的原点。“对象信息”面板中仅显示当属性映射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可以编辑的参数。
要切换到三维映射模式,单击三条纹理空间轴之一(红线、蓝线和绿线)。
要切换回二维映射模式,单击纹理框内部或有纹理对象以外的任何地方。
编辑框可用于对象吸附,以精确地放置纹理。可以使用编辑框图柄来调整映射,或使用“数据”栏来输入精确的值(请参阅使用数据栏)。
操作 |
说明 |
要移动纹理 |
二维映射模式:单击编辑框内部,然后将纹理拖到对象曲面上所需的位置 三维映射模式:单击原点处的中心方块形图柄,然后将纹理拖到对象曲面上所需的位置。纹理平面随图像一起移动,以便能够使图像吸附至对象上的吸附点。 |
要重新调整纹理大小 (仅限二维映射) |
单击编辑框的一个角部图柄(显示调整大小光标),并拖动以便为对象设置新的比例。单击以进行设置。 |
要旋转纹理 |
二维映射模式:单击编辑框的一个边图柄(显示旋转光标),并将图柄拖到新的旋转角度。单击以进行设置。 三维映射模式:单击要绕其旋转的轴上的图柄之一。显示旋转光标,虚线预览表示旋转空间。移动光标以旋转纹理,然后单击以进行设置。 |
要将纹理设置到一个面 (仅限平面映射类型) |
单击手形光标以将纹理映射设置到指定面的曲面上。纹理平面将被放置到与单击点处曲面相切的平面,纹理平面的原点位于单击点处。 |
要更改纹理投影的半径 (球体和圆柱映射类型,仅限二维映射) |
单击表示映射曲面的圆形的边沿上四个半径控制图柄之一,然后将图柄拖到新的半径长度。单击以进行设置。 |
要编辑纹理对象另一部件的映射,从部件列表中选择要编辑的下一部件并重复以上步骤。